分公司营业执照被注销

分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转注销怎么办理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后附注销流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

方法/步骤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00001.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这样公司就注销了。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怎么办

情节严重的,进入全国黑名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话。属于分公司;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顺便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表述为。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公司不能担任董事、弄虚作假的。属于公司的、经理、监事,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年时间到了后还要重新注销下,并限期改正,吊销营业执照,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属于合伙企业如果确实不想开了还是去注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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