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税务为何不能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每月或者每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根据每月或每季度的实际利润金额提前预付实际利润,可以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每月或每季度平均金额提前预付;或者可以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进行预付款。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9条。第一段:
2。“企业销售产品开发不成功所产生的收入;估算毛利润应根据估算毛利率(或每月)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得出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品开发完成后,企业应及时结清计划;计税成本,计算以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润,与实际毛利润之间的差额及其相应的预计毛利计入当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将各项与其他项合并计算的。”
3.结合上述规定,公司根据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计算的营业利润,除扣除项目外,还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已减少),并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额。应当按月或按季度提前计算,可以按规定弥补年度损失。
4.关于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和业务接待问题。
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和业务娱乐费应计入当年费用。当预售收入符合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因此,在年度对帐时,超出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是根据当年的销售收入计算的,允许在下一纳税年度中扣除业务促销费;商务招待直接增加了应税收入。在开发开销的情况下,服务娱乐费用可能不包括在内。如果包括在内,则应计入当年金额,并在年度结算时根据标准扣除。
取消申请
XXX国家税务局:
我们公司成立于当年的日期,注册资本为10,000元人民币,原始业务范围是:因为我们公司的商品销售业务长期未营业
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首先,您公司财产的财产发生变化,其中涉及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