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销董事会决定
公司的注销不需要董事会决议,也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的详细信息
一,法律依据
现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外国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具体来说,以下法律法规主要是:
(1)公司法
(2)《外资企业法》
(3)《中国法律》外资合作企业“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
特别提醒:国家废除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理事会,2008年1月15日。
II。取消外资企业取消的基本程序
申请由外商投资审批部门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清算的建立组,向工商部门申报和公告(5个工作日)>清算组清算报告(3个月)>向外资批准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撤回批准证书>注销至税务局和海关部门>注销至工业商业和商业部门>处理银行销售,外汇,财务,技术监督,统计,公安等部门的注销手续。
III。具体文件要求和期限
1.外国资本审批机构申请解散
外国企业注销:在开始解散和清算程序之前,必须将其提交给企业的原始审批机关( (二)地区外经贸委)申请批准,并提供外经贸委要求的下列材料:(一)申请书; (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批准企业解散的批准,并在国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管理系统。
2.清算组的成立,备案和公告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委员会,并依法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的代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并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成立清算组后,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
(1)申请表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公司盖有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书”副本(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代理商的身份证(由我签名);
(3)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自然人的股东签署,代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须加盖公章);
(4)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工商局暂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其他表格。清算组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财产评估价格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清算委员会按照协商原则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项。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清算完成后的注销程序和所需材料
3.1。税务局完成纳税和注销所需要的文件:
(1)取消税务登记申请表; (二)清理和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三)企业黄金税卡,IC卡转帐清单(由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
外资独资公司的注销程序如下:
首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民国外商投资企业
,其次,须提交的文件
2,原始审批机关同意取消的
营业期限,不需要法院解散,破产,关闭行政机关的命令,暂停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公司的营业执照ed。
3。根据法律
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中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与有关事项相一致应用于。法院决定解散或者破产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应当提交法院的裁定和行政机关决定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许可证。公司登记机关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取消公司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经合法存档并确认的清算报告
,应包括发布取消通知的报纸报告。
5,纳税和通关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以上文件均标有副本。此外,应提交正本。如果以上提交的文件是用外语书写的,则必须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的印章。
III。程序
公司根据要求准备信息-工商人员的初步审查-工商审核员的批准-取消批准通知的发布
第四,截止日期{ {}}如果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法定表格,则将从收到接受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收到取消批准通知。
五,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