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增值税票后公司注销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理增值税失控专用发票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由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的不受控制的发票为:
不明白您的意思,是与人或公司购买机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在以下情况下,在本条中称为浪费状态:(1)收到退回的发票,共同时间的扣除额不超过卖方发票的月份; (2)卖方未复制税款且未记录帐户;一方未通过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码认证不符”,“特殊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这些规定中提到的税收是在申请税收之前,使用IC卡或IC卡和软盘复制计费数据消息。
因为您是6月26日开立的发票,所以它在6月尚未失效,因此无法撤销。
解决方案:这也是上述通知的规定: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获得特殊发票后,退还了货物,账单不正确等,但不满足条件。或者,由于销售的部分退还和销售折扣,购买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3) )。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蓝色发票应由税务机关证明。
也就是说,冲红色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打开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