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歇业 注销咨询哪里

公司停业多久需要办理停业手续?

公司关闭时无需办理停业手续,关闭时间超过6个月则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第68条

公司成立后,开业已超过6个月没有理由,或者开放后已连续6年关闭。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一个月。

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申请注销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注册申请;

(2)人员法院的破产裁定,判决文件的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下令关闭的文件或被撤销的公司;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人民法院或公司批准机关的清算报告,用于备案和确认;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和行政法规应规定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

扩展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条例》:

第54条

公司注册机构对公司名称作出预先批准决定,并发布《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决定批准公司成立的,应当发布批准登记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天内获得营业执照;作出批准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的,应当发布批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申请人补发。商业执照。

如果决定授予公司注销注册的权利,则应签发“注销注册通知书”以收取营业执照。公司注册机构决定不预先批准名称也不注册。

应当发布“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和“驳回注册通知书”,说明拒登和注册的原因,并告知申请者行政复议权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

第42条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公司清算组应在公司清算完成之日起30天内向原公司注册机关申请注销注册:

(一)依法申报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到期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在的公司除外;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已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决定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依法解散人民法院;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规定

公司歇业不注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的注销分为正常注销和非正常注销(撤销为注销):

首先:正常公司注销:也就是说,公司申请破产或被收购,规定的营业期到期,并且公司部分溶解。或者由于业务操作方法不规范且被勒令关闭,公司可以申请取消,并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撤销公司许可证,然后申请注销;

接下来,让我们首先讨论一下将被工商许可证撤销的情况,通常是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公司未参加工业贸易局的年度工商检查(现已更改为公司年度报告系统)。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或者再产业部门的公告,在年检结束后变更公司的年检程序,尚未缴纳相应罚款的工商主管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公司。

第二,北京公司成立后,该公司应参与第一个月的纳税申报。必须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不需要税务机关每个月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将认为该公司没有营业。在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公司的税务注册信息将被锁定。

被法律撤销的后果是被撤销的法人。自2008年以来,法人被允许进入终身商业和商业体系的黑名单,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法人,并已记录在相关部门的不良记录中,例如金融信息系统。 。只有当恢复变为注销状态时,法人才能解除对工业和商业系统的警告。

如果公司不想开展业务,那么我们有一种更好的方法来摆脱它。

1,公司取消:企业取消要求取消工商,国家税和地方税。程序是先报告,在报告后45个工作日内将被接受。处理时间约为3-5个月。取消成功后,如果您是合法公司,则可以继续由唯一法人成立公司。

2,公司转让:与花钱进行取消程序相比,我们更倾向于建议公司转让此解决方案。公司转让可以将公司的所有材料提供给我们,如果材料是公司,我们可以签署协议。然后,我们会将您的公司转移给您的代理商。我们将在大约1个月内将公司完全转移给其他人,您与您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您可以继续组建一家完全由企业负责的公司

公司能办理停业或者歇业吗?

《公司法》

第72条公司成立后,如无正当理由未开业超过6个月,或开业后已停止开业6个月以上,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您最多不能破产六个月。

也必须在税务机关关闭并恢复营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税收登记管理办法》:

第19条如果采用常规固定利率征收方法的纳税人需要在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期内中止营业,他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商业登记注册。解释停业的原因,时间,停业前的税务状况以及发票的接收,使用和存放,并填写注册申请表。

第20条经税务机关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查)后,申请停业的纳税人应负责清缴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发票购买书和发票,并完成商业注册。纳税人发票不方便追收的,税务机关应当当场盖章。

第21条被批准中止营业15天以上的纳税人,应据此调整应纳税额。具体调整的时限或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机关决定。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在停业期间负有纳税义务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纳应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在恢复生产或经营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登记申请。确认后,应当办理复职登记,取回或者启用税务登记证,购进发票及其项圈。购买的发票包含在常规管理中。

如果纳税人在停业期限届满后仍未及时恢复生产或经营,则应在停业期限届满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营业的申请。

如果纳税人未能按时恢复营业并且没有申请延长营业暂停时间,则税务机关应认为其已恢复营业并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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