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公司还能进账吗
没有!
《税收管理法》第15条
:第51条如果纳税人支付的税额超过应纳税额,则税务机关应在发现后立即将其退还;纳税人自清算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由税务机关返还多缴的税款,并在同一期间内增加银行存款的利息。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查归还;从国库退还的,应当按照有关国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还。
第52条如果纳税人的责任导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付款或少付,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缴纳税款。但是,不收取任何滞纳金。
由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错误,如果未缴纳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能会在三年内追回税款和滞纳金;如果有特殊情况,恢复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于逃税,逃税或税务欺诈,税务机关应追缴未缴或未付的税款,滞纳金或欺诈性税款,这些税款不受前款规定的时限限制。
“税收管理法条例”
第八十六条税务机关行使《税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职能和权力时,可适用于纳税人并扣缴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必要时,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将上一会计年度的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移交给税务机关批准。 。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清单,并在3个月内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市,自治区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批准纳税人。预扣代理人的帐簿,会计凭证,对帐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将在本年度退还以供检查,但税务机关必须在30天内退还。
根据以上规定,税务机关将核查前一年的税收情况,不受企业是否取消的影响,对企业的取消没有限制。取消后无法检查企业。涉嫌“逃税,逃税,逃税”不受规定的时限限制。因此,在公司注销后,仍需检查税款,并且在上述期限内是合法的。
在未注销公司的银行帐户和营业执照之前,在安全期间可以安全取出公司帐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