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清单
公司注销前的清算程序如下:
1。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公司解散决议,应由占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 2.股东大会将在公司解散后的15日召开。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应当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银行账户。
3,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格式》,《清算申请书》等表格,并办理清算组的备案工作。
4.在贸易和工业局批准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
5。在清算开始日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申请国税,地方纳税证明。
7。清算公告三个月后,在清算结束时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定清算分配计划。
9。清算报告由清算组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明细表,各种财务账目应当报股东确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我本人签名);应当说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申请确认通知书”;
4。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文件的保荐人或授权部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是由该人签署的自然人,法人股东盖有公章)。
以上材料应包括:公司的取消决定,取消原因。
如果法院的裁决已解散或破产,而行政机关下令将其结案,则应提交法院的裁决或行政机关关闭该裁决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取消公司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确认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应当是自然人的签字,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应当加盖公章;股份公司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或股东盖章。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并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保荐人或投资者授权部门的文件。
6。有出版公告的报纸;
7,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取消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也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决定的重要国有独资企业的决定也应当提交国有独资公司。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一家拥有分支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注册,并且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注册证书。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正本。
以上内容由北京声明公告网提供。
1.公司在股东大会上解散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将在公司解散决议后的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应当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银行账户。
3,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格式》,《清算申请书》等表格,并办理清算组的备案工作。
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将备案材料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清算管理处:
(1)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每个清算组成员的基本资料;
(4)来自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代表团也应提交授权书。
附件:经修订的《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对债权进行核实后,应当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贸易和工业局批准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提出索赔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邮寄地址以及其他应通知和宣布的内容。
5。在清算开始日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申请国税,地方纳税证明。
7,制定清算分配计划。
清算财产是在支付清算费后按以下顺序支付的: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2)税;
(3)公司债务。
(4)尚未清算的企业债务也应清偿,但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计划应经股东大会确认;财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如果债权人或股东因债权或诉讼纠纷暂时不能参加分派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存入相应款项。
8。清算报告由清算组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明细表,各种财务账目应当报股东确认。
9,清算完成后,注销。公司的取消流程要求部门或代理商处理相应的帐户取消。
扩展信息:
清算组应在公司清算结束后30天内向原始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销注册:{ {}}申请注销公司注册文件:
1,由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公司注册申请书;
2,关于股东大会取消公司的决议;
3,股东确认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加盖公章;
5,发布清算公告的报纸(一份正本,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的注销登记);
6,其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