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大体所需材料如下:1、外资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2、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出入境备案登记簿
4、注册地址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成立至今)
5、租房发票(成立至今)
6、账本和审计
7、分公司相关证件以及总公司注销分公司决议等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外资公司注销所需资料:
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外方原件,须由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由翻译公司盖章。
可以找公司邦,具体沟通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备案材料
向外商投资企业核准解散前,必须先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方可解散清算程序。 (各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并向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
(1)申请;
(2)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外国公司注销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财政补贴回报。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会因其行业而受当地政策的约束,或者当地政府可能会享受某些财政补贴以吸引投资(当然,基本上没有这种东西)。核销外商投资企业时,可能需要协议或政策规定的营业期才能返还财政补贴。
(2)取消税收。退税通常是撤退过程中最长,最严格的过程。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发生税收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另外,每年的三月至五月通常是企业所得税结算的时期,税务机关非常忙。在此期间,取消税收的程序可能会延迟。
(3)员工安置正确。当外商投资企业撤退时,员工安置问题相对困难。员工可能会向公司提出各种要求,并影响清算流程。协商不成功的,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信贷和债务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可以生存,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清算期间,企业应当清算债权债务,不进行新业务,并签订与业务有关的新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算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与另一方协商后将其取消,或者您可以选择继续执行该合同。对于暂时无法收回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算,应将其通知债务人后视为移交给关联公司,并由关联公司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