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注销是否分公司也要注销呢
由于您的问题中使用的是非规范性法律语言,因此我只能推测您需要解决的问题。
1,您说“不要取消公司”,我想您的意思应该是未履行年度检查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不履行年度检查义务,将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要注意吊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公司不相同。如果股东不注销公司,则工商,税务无权主动取消公司资格。该公司将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但此时公司不存在。有任何业务资格。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名称不得在三年内使用,有关法律,法规也有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效力。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其为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公司或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条例》也明确规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已从企业中撤销的企业。营业执照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不得为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我认为上述规定应涵盖您的问题。再一次,如果没有取消,公司将不会“自动死亡”,公司的债权人可能会越过公司并向有清算义务的股东提出索赔。参考:公司清算
您好,如果总部被取消,分支机构将被取消。由于分支机构与总部之间的关系如下:
总部管理分支机构有权对分支机构的生产和运营,资金调度,人员管理等进行指挥,管理和监督。分公司,并具有法人资格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是与总部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它是指由总部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该分支机构没有法律或经济独立性,是总公司的子公司。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用和使用的财产是总部财产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总部资产负债表中。
(2)该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也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成立程序不同。设立分支机构只需要简单的注册和开设程序。
(4)该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也没有诸如董事会之类的公司决策机构。
(5)分公司的名称是总公司的名称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尽管公司名称就是公司名称,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总公司有权取消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