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成立公司注销清算组
在公司撤销之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由以下组成:股东。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第181条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关联的文章; {}}(2)解除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解散。
第184条如果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1),(2),(4)和(5)款的规定而解散,清算组应在自清算组起15天内成立解散原因和清算的日期应开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中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根据公司法和其他规定,应当在清算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并宣布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务和债务;
(6)在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4条在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以下职能:
(1)清理公司资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资产;
(2)通知,宣布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d)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和债务;
(六)处理公司还清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