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进行清算的一人公司注销决议
股东对一人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张三于当日作出以下决定。
不营业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自愿解散规定申请注销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的会员: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已在一年中的某个月的某一天(书面等)通知公司所有股东举行股东大会。在特定年份的特定日期(站点)参加此会议。会议的股东总数,代表公司股东(多少)%的表决权;未出席会议的股东(有多少人)代表公司股东(有多少%)的表决权。公司股东通过的决议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的票数通过,对股东投票权的弃权(%)票通过或反对。解决方法如下:
1。同意公司取消。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有:×××××××××
×××......,×××是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报告给公司的注销状态,并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