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债务的承担责任
1.我认为您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公告中予以公告。在60天内发布报纸。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上述规定应理解为直接通知已知且能够送达的债权人,并应通过未确定或无法交付的债权人的公告方式送达。据您说,您已经有一个仲裁裁决并申请执行,这应该是明确的债权人,并且您实际上应该能够直接交付。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通知您,并要求您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未通知,则是公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不利的后果。
3.因此,您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评论仅供参考,希望您能成功捍卫自己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在注销前进行清算,并在清算期间处理债务。但是,在许多情况下,股东侵犯债务,不清算或清算非法资产,甚至不“主动撤销许可证”以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在这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惩处此类行为者的规定。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以逃避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避免债务,股东经常恶意地取消公司,或转让财产然后取消公司。此时,债权人可以按照《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寻求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清算人应对违法行为负责。根据《公司法》
第205、206和207条的规定,清算组和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和没收罚款。非法收益。
合伙法,独资法和破产法是针对清算和责任的。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有责任清偿债务;个人独资解散后,原始投资者有责任偿还公司债务;在破产的情况下,犯罪者具有破产法第31、32条的规定。在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撤销公司营业执照前的诉讼标的资格
撤销公司营业执照后,标的资格问题会在取消注册之前引起争议。这也是某些公司撤销收债的切入点。一种看法是,吊销执照后,公司的主体资格消失了,公司不能在清算之外采取行动;另一种观点是,公司撤销许可证后,仍然可以成为诉讼标的。我同意后一种观点。原因是撤销是被动的,公司还没有时间清算。因此,需要解决许多问题,并且赋予该主题一定的条件有利于后续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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