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解聘员工

企业清算如何补偿员工

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同。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清算,也称为公司清算。指适用于公司的清算程序,但由于合并,分立或破产而导致公司解散的除外。一种是破产清算,这是指根据《企业破产法》在公司破产后适用的清算程序。

在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应缴纳欠税偿还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雇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目前,公司尚无破产情况,公司有能力向员工支付相关赔偿。

在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在优先清算破产财产并按以下顺序清算普通债务之后:

(1)破产欠薪的雇员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支出,基本养老保险,欠个人雇员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支付给雇员的补偿费;

(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但前款规定除外;

(3)普通破产索赔。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相同顺序偿还清算要求,则应按比例分配。

注销公司解散员工需要如何赔偿,请问赔偿金的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是不同的。

公司注销解聘及赔偿问题

公司解散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

相关推荐

客服微信

联系方式
客服一:1325675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