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出面如何注销公司
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注销,但需要满足某些条件。 《公司法》第
条规定:
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程序应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两名以上的股东通过-三分之二的投票权。
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股股份具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投票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通过以下两项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才能迫使该决议取消该公司。
不论公司清算的性质如何,均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建立清算组。
2,开始清理工作。
清算组从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了公司,并开展了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关闭公司业务,收取债权,清算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取消公司法律个性和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声明索赔。
4,提出清算计划。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提议提出清算计划,并将其报告给股东大会,以供主管当局讨论或确认。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应付的劳动保险费,应交税费,公司债务的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以及清算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