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多少年责任有效

公司注销后法定代表人还有责任吗?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因此,公司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但破产清算是由人民法院组织的。在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迫注销而法人资格不存在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和作为民事主体履行清算义务。在实体中,公司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该分配给公司的股东。实际上,总的来说,公司的财产确实是由股东分配或占用的。最初是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进行的,如果公司的负债大于资产,则股东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并且由于未进行清算,股东已经获得了公司的财产,但他们没有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因此,以股东为被告并要求他承担债务清算责任是完全合理的。即使在公司注销后,股东实际上仍未从公司获得任何财产。他们还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公司财产才被他人夺走或占用。这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至于股东财产责任的范围,应确定注销时的实际资产金额和股东作出回应的证据。如果股东在注销时能证明资产的金额,则该资产应被用作股东财产。责任范围。

注销公司一般要多久,以及流程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五个过程,即取消地方税,国家税,银行帐户,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统计证书。联盟X; [188〜187--875--26] www。 Duoyoumi。 COM。 (1)取消地方税的程序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消税务登记,一式两份地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和《纳税清算登记表》,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批准书”三份。 (需要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以填写最近三年的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3.持有注销企业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税务结算申请表”,“税务结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批准表”以及税务登记表(正本和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具有相同的退款和最后一张发票的账单),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大会将取消企业决定书,加盖公章至当地税务取消部门通过取消程序。 4.等待本地税务通知收到取消本地税务注册通知的信息。 (确保在收到取消通知之前按时申报税收,您可以零申报)。 (二)取消国家税务程序1.携带“总注销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入国家税务登记注销窗口,填写并填写“批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取消和逃生企业批准表”和“停电特别发票”申请表。 2.持有以上填写的表格,将所有从2003年购买的新旧普通发票带到取消之日,并将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特别经理来处理发票处理程序。 3.填写完发票后,找专人经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交以下信息:(一)填写商务申请书两份; (二)一式两份取消税务登记申请批准书; (三)税务文件收取通知书(验收文件名称: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批准表)一式两份; (四)注销和逃生企业批准书一式两份; (5)原《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请特别经理进行税务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特别管理人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将收到特别管理人员的以下信息:(一)《评估报告》; (二)《业务批准书》;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注销和逃生企业批准”表。5.使用A4纸打印取消申请:无格式限制,明确的取消原因,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名。如果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 )公司还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法人和股东必须在总公司(或总公司)的公章上签字并加盖公章。6.提交“注册表格”的正本取消税务登记申请书”,“评估报告”,“业务批准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和逃逸企业批准书”,注销申请书和税务登记书营业执照副本,发票购买和税务注册窗口。7.等待国家税务通知收到取消国家税务注册通知的消息。取消通知,您必须按时汇报税收)(3)取消银行帐户的过程1.

填写取消银行帐户的申请表,并将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2.

向银行提交银行存款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以供注销。 (四)取消工商程序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和“指定(委托)”申请书并完成。 2.持有“企业变更(重组)登记(记录)申请书”,“指定(委托)”申请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银行帐户通知书,公章,财务印章和合同章,以注销登记。 3.大约到工业化一周

公司注销了合同还在有效期内 能赔偿吗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赔偿。在实践中,公司应在取消时制定并实施员工安置计划。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均被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开始合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宣布失踪;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1)依照本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本法第38条。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3)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除用人单位的抚养费外,或者如果劳动合同已续签并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应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本法第44条;

(6)根据本法第44条的规定,第4和第5段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应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工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的市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宣布的上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支付的金额,支付的经济补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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