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独立注销
业务单位撤销通知
一,业务单位撤销条件:(一)企业法人决定撤销分支机构,并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法人倒闭,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撤销,宣布破产或终止营业,则分支机构将相应取消。
二,事业单位注销必须提交申请材料:(一),事业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
(两张),经理的身份证明(1份,正本检查);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并提交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一份,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并加盖“一致”正本);
(3),企业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中填写);
(4),由事业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决定书(1份原件);
(5 ),关联企业(单位)出具的信用证和债务清算文件(原件1张);
(6张),营业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及所有副本(原始);
(七份),法律,法规和规章提交的其他文件。
III。业务单位的取消程序:受理申请-审核材料-批准取消-
的发出取消通知的通知IV。取消业务单位的期限:(1)注册日期应当根据下列条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格式或者申请人注册的,代理机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文件和材料的; ,它将决定接受它。 2.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表格。但是,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核实申请文件和资料的,应当决定予以接受,同时以书面形式将核查的事项,理由和时间通知申请人。 3.申请文件,资料如有错误可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在更正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更正的日期;确认申请文件和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决定接受它。 4.申请文件或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将所有需要纠正的内容通知申请人。发出通知后,应将申请文件和材料退还给申请人;应收集申请文件和材料,并发布申请文件和材料的文件和材料。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文件和材料,则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受理申请。 (五)不在登记范围内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范围的,应当立即决定不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登记机关通过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登记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登记申请:1.如果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被接受,则登记应当当场批准。决定。 2.如果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出的申请被接受,则应在接受之日起15天内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3.如果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则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验收”。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内容与交易所,电子邮件的内容相符,符合法律形式;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原始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应提交申请文件
公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原因; (三)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并可以申请注销。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由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注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注册申请;
3。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勒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由税务部门签发的纳税证明;
6,银行发行的银行注销证明;
7,“商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法律,应由行政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机构应在公司清算结束后30天内向原公司注册机关申请注销注册。
清算步骤:
公司清算根据清算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并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适用《非破产清算》(《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并依法责令解散的情况。
公司的清算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成立清算组。
第二,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并从事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 2.关闭公司业务; 3.收集债权并清算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的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通知债权人声明其债权。
第四,提出清算计划。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清算计划,报送股东大会,由主管机关讨论或确认。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是:1.清算费用; (二)应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3.应付税款; 4.公司债务的清算。
V.分配剩余的财产。
第六,清算工作的完成。清算组终止分配后,应当作出清算最后报告,报股东大会或主管机关批准,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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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分支机构的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分支机构,或者责令分支机构依法关闭已提交的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取消分支机构注册申请书; (二)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议;或法院的破产裁定;或者行政机关命令关闭的文件;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程序:1.公司准备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公司指定的代理人凭相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发《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接受后; 2.被许可人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缴纳《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缴纳《营业执照》;或收到“企业注册驳回通知”。工作时间限制: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