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模板
按照我国当前《破产法》 [1] 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资不抵债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偿债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便可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可见,与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不同的是,破产企业清算组成立的时间和条件具有如下特殊性: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是在企业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且在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前提下成立的。当然,若通过清算程序,发现企业已实际资不抵债时,企业可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组织。
2、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可随时成立。
3、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来组织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是由企业的投资人、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来组织成立的,一般由企业内部机构或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人员因为业务关系而相互配合,其作为独立机构的特性不像破产企业清算组那样明显。
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报告(模板)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有被解散为×××××,公司清算组的成立在××××××日开始清算公司。该公司的清算报告如下。
首先,公司注册,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居住时间:×××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姓名):×××;股东出资:×××;投资比例×××。
其次,公司清算组已在x年×月份×天向公司注册机构提交了申请,并获得了“注册通知”(编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组成,×××为清算组负责人。
III。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公司的清算组通知公司债权人在×××××上宣告债权,并在×××报告中宣布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IV。截止年×年×月×日,公司总资产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总负债为×××元。附在资产负债表上。
五,公司财产状态。附在“财产清单”上。属性列表的内容包括属性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六,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 ×××
VII。公司总资产为×××元,按以下顺序清算:
1,清算费用; ×××
2,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
3,税项; ×××
4,债务; ×××
5,剩余的财产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 ××××××
截止日期×年×月×天,公司的债权债务已清算,剩余资产已分配,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名并盖章:
×××公司清算组
得到所有股东的认可,以批准清算报告。
所有股东的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