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财务章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法》:
如果是根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则注销该公司后,印章将不被回收,由股东自己处理。
取消公司后,可以将证书移交给终止部门的业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以进行托管或转移到相关档案中。未经授权不得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 32号)第{1}条规定,如果单位因注销,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经营,则在终止和注销前形成会计。应当形成登记手续。该文件应由终止单位的业务部门或财产所有人托管或转移到相关的档案托管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应保存至少10年。否则,擅自销毁,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应当按照《税收征收法》的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税收收据,发票,出口凭证和其他有关税收的材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帐簿,会计凭证,对帐单,税务收据,发票,出口凭证和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材料应保存10年;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 32号)第8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两类:永久性和定期性。定期存储的时间分为五类: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
会计文件的保留期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
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更改,隐藏和任意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账簿上的多笔支出。没有报告,或者税务机关提交了虚假的纳税申报表,未支付或少交了税款。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尚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缴纳或缴纳的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注销的公章:
1.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及社会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规定》第24条:
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印章因单位取消,名称变更或更换新的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至印章发行机关储存或销毁,或依照公安部有关部门的规定。遵守规定的规则。”
2。根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在公司被注销后,印章将不被回收,并由股东自行处理。是非公司法人,则应在注销完成后将印章退还给工商部门。
3,公司应申请注销注册并提交相关文件{{ }}
4。公司注销前必须先进行清算,清算是合法程序,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自行终止的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受保护
5.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讨论或确认。主管当局
6。非公司代表公司法人的,应在注销完成后将印章退还给工商部门。撤销单位使用,更名,更换新印章的,应当及时送到印章发行机构密封或者销毁,或者按照公安部另行规定。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