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委托人的证明

公司注销证明怎么写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申请注销

登记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想把公司注销,需要哪些程序

一、工商局备案:一般还要求先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一然后才能注销(可能各地时间要求不一样,登报是清算组要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登报进行公告)

百度:快注销

1、以下是到工商局要带的材料:

1)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注册号: 名 称

3)公司类型

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文书编号

5)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

6)债权债务

7)清理情况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是否完结

8)分公司是否全部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9)对外投资是否清理完结

10)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2、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理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 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公告期至少须满45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一、 注销税务:

1、 1)顺序是:先注销国税、地税:结清发票、结清税款、交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或加盖注销章,完后等时间一到就可以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了。

2)要问你的专管员(每个区域都有不同的专管员,可以在税务局查到),他会告诉你要哪些资料,因为在办理注销时,一般国地税都要查账,查完后,填表,专管员签字后,你就可以带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报税的卡(因为国税一般注销后一个月还应零申报一次,当然有可能各地不一)办理就可以。

2、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程序:

(1)到税务机关管税务登记的窗口,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上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如果有发票未缴销,要到发票窗口缴销,并将发票领购簿交回税务机关。

(2)有未结清税款,要清缴税款。

(3)如果稽查局要求查账或查发票,他们会在接到<注销税务登记表>后及时去你那里的。

(4)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用担心,你不会因为时间过长而多交税的,除非在你提请注销到税务机关注销你的税务登记之间这段时间,你继续经营并有应税收入,但如果你是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的是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那么若是月底办不完注销,你也要缴一个月的定额税。

三、在办理完注销税务登记后,向工商所(工商管理部门)缴销营业执照,向国地二税缴销税务登记证就可告手续完结。

公司注销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

清算组备案和公司注销两步:

【第一步】公司清算组备案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公司注销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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