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注销后从事签订合同的后果
你说的不是分公司,而是子公司吧?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只有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
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合同仍然有效,
因为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
如果你说的所谓“分公司”是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
那么在法律上这叫子公司,
子公司注销前必须清理债权债务,
包括合同的遗留问题。
这个要看你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来说如果合同已经生效(要取决于你们合同生效的要件条款)并且还没到期,并且对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而你们公司注销并且弃管,那么对方当然可以通过法律来追究你们的责任!公司注销是要经过清算程序的,你们明知有尚未履行的义务而不履行,显然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违约,股东当然要承担责任,并且是连带责任。
1,具备法律效力,其不因为公司注销而无效.
2,可依据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没有付清的工资.
3,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若公司拒绝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国家为了鼓励劳动者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