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需要资料6
一、 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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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二、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⑴《评估报告》;⑵《业务报批单》;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三、注销税务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注销防伪税控金税盘;
2.准备2-3年的凭证、账本、银行对账单;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专管员签字盖分局章);
4.<发票领购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5.增值税当月报表;
6.当月、当季、全年财务报表;
7.企业所得税当季、年报表;
8.企业所得税当年汇算清缴表;
9.企业所得税关联业务报表;
10.企业清算所得税报表(专管员签字盖分局章);
11.资产处置报告(一般纳税人所需)(专管员签字盖分局章);
12.税务检查报告(一般纳税人所需);
先是在国税网上申请办理注销,然后等国税批准。拿到国税批准注销的文件,到地税去注销,然后再到公司注册的工商局办理申请营业执照的注销。
需要注意的有:
(1)、原来这些资产、负债和费用是属于总公司,现在还是总公司,要处理请请示总公司意见。
(2)、非独立核算的,不要清算.除非总公司要进行内部清算。
(一) 办理条件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上纳税义务的,在向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办税服务大厅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2、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办税服务大厅提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3、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迁移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4、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机关予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办税服务大厅提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
5、 纳税人应先到主管税务所输注销前置手续,包括:
(1) 办理清税、清票手续;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应上缴金税卡和IC卡;使用税近收款机用户税控卡、用户卡休息清零。
(2) 上缴《发票购用印制簿》、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运输企业、废旧物资收购企业、税控收款机用户,应按规定报送注销当月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电子数据。
(4) 根据不同情况,由管理所出具《简易查账报告》、《查账报告》;或由中介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二)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注销申请书》(由纳税人出具并盖章)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管理所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3、迁移注销企业,应提供迁入地的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注销(迁移)清税清票检查情况表》(管理所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5、《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税申请审核表》;(企业盖章;管理所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6、《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票申请审核表》;(企业盖章;管理所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7、《简易查账报告》、《查账报告》或由中介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
8、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决议(非独资有限公司提供)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总机构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9、未结束税种核定的,提供《税种核定表》(结束税种核定)
10、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工商执照决定书;
11、《退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审批表》(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提交);《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使用税控收款不机纳税人提交);
12、《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原增埴税一般纳税人提交);
13、《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涉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纳税人先办妥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手续后提供);
14、《取消废旧物资企业资格通知书》(原废旧物资企业提供);
15、《取消货运自开票资格通知书》(原货运自开票企业提供);
16、《下放企业注销审批表》(市局下放户需提供)
17、税务机关规定的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办理部门: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大厅
终审部门:区税务局
备注:纳税人自行报送受理的凭受理单到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审批结果通知书》;管理所集中报送受理的由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大厅打印二份《审批结果通知书》按规定传递到管理所,一份交纳税人,另一份归入注销资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