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代理记账
第二章代理机构会计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在北京设立的代理会计机构,经区,县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办理工业和依法商业登记并取得财务部统一印制代理簿记许可后,可以代理记账业务。
未取得代理簿记许可证,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第七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3名以上全职员工;代理人会计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四)具有完善的代理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财务咨询会计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可以向机关簿记资格审批机关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审批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第九条申请会计核算资格时,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报告(附表1);
(2)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表(时间表)2); (3)组织的协议或章程;
协议或章程应说明以下内容:组织的名称和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建立和生产,以及内部组织的权限和程序规则,解散机构,清算方法和所有股东的签名;
(4)代理商簿记业务负责人名单(附表3)及身份证明,会计资格,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全职员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附表4),身份证明和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公产权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使用认证材料的权利;
(7)代理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簿记服务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实践道德规范,操作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文件管理和其他业务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法”和国家统一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会计制度,结合机构的实际情况。方法。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企业名称预审批通知书。
申请人还应提供上述认证材料的原件,供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增加账户收入的公司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公布所有提交材料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目录,以及申请的范本。第十一条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检查相关副本是否与原件一致。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格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在5日内一天内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则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予以接受;申请人符合规定的表格,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整改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
机构簿记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设立条件,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会计簿记业务的中介机构备案。”代理记账是指企业的会计,会计,报税等一系列工作委托给专业簿记公司。该公司只设立收银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
代理簿记的条件
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单位是否具备全职会计人员配备的条件,这应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确定。一般而言,单位的规模,经济业务和财务收入的复杂性以及业务管理的要求是决定该单位是否配备全职会计师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量大,财政收支大,经营管理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经济活动和财政收入。该单位的支出。实行会计核算,有效的会计监督,确保会计工作的有效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可以看出,代理簿记的委托单位应该而且必须是一个小的经济组织和应该考虑的个体工商户。至于什么是小型经济组织,中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一般来说,它可以根据注册资本,销售额,员工和总资产做出综合判断。应当核算的个体工商户,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无豁免建立账户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这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19日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立管理暂行办法”中找到。有必要明确指出一个单位是否有专职会计人员。应由单位自行决定,但账户的设立是强制性要求,设立账户的最终批准权属于行政主管部门。
您好,我很乐意回答您的问题:
账簿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如果您没有条件设置,您应该委托已经批准设立的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