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 有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由公司签署的注销申请公司清算组负责人;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判决文件的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下令关闭的文件或被撤销的公司;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人民法院的清算报告或公司的批准提交和确认的权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应提交其他规定的文件。
申请注销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也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一家拥有分支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注册,并且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注册证书。
第四十四条公司须经公司登记机关取消登记后终止。
原始公司的注销证明是否有用?
1,一般情况是没有用的。
公司注销的过程与注册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