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以后名字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名称不予批准:
......
(3)变更企业名称。
如果一年内没有其他人使用它,则可以再次使用该名称注册。
根据工商法规,新注册公司的名称不得在三年内与旧公司重复。除非使用其他名称,否则在取消后的三年内不能注册旧公司名称。如果您可以重新注册,那么税务注册也是新的。老公司注销国家税后,也将注销地方税。营业执照也必须被取消。如果您不申请年度工商检查,工商局将吊销您的营业执照。
《企业名称注册管理管理办法》
第31条如果企业名称处于下列情况之一,则不予批准:
(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代理机构核准或注册的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相同,但投资关系除外;
(2)由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根据本办法第十八条注册的企业名称,投资关系除外;
(3)与名称更改不到一年的另一家公司的原始名称相同;
(4)与撤销或注册被撤销少于三年的企业同名;
(5)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