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稽查虚开

企业注销后发现的偷税行为能不能向原法人代表追缴?

李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承接来料加工,税款由税务部门批准并缴纳。验证的依据是公司加工产品的规格,而不是根据加工费计算的。 2007年,该公司依法被撤销,没有资产。 2009年,税务稽查部门发现了公司于2004年签署的加工协议。根据加工费,公司还要缴纳9万元的税款。由于公司已被取消,税务检查部门找到了公司的原始法定代表人。李,问他纳税是合理的吗?它在哪里?答:您所咨询的问题尚未明确定义。但是,以下文件可供参考:(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销纳税人前逃税行为的规定》,逃税纳税人应当承担逃税的法律责任,包括交纳税款,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注销纳税人意味着纳税人已经终止并在社会上消失了,不再存在。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人将因各种原因而被解雇,例如破产和被撤销。税收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物质安全。不允许任何人入侵。所有纳税人均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纳税。对于在终止合同前逃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义务依法追回库存。终止纳税人之前可能存在的逃税行为应考虑到纳税人本身的多样性和终止理由的复杂性,并区分不同情况。一,纳税(经济责任)3.原始纳税人为企业法人的,原则上企业法人的自有资产承担逃税的经济责任。但是,如果企业在下列情况下终止经营,则该企业的开办单位和被终止的企业共同承担纳税的经济责任:2.行政处罚(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应当由企业承担的行政法。违反税收管理法。责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根据谁负责法律的原则,原始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只能由行政处罚来承担。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是否被撤销,撤销,撤销或宣告破产的答复”,应当予以撤销,撤销,撤销或宣告破产。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犯罪行为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单位不予追究。这个复杂。 (高检验字[2002] 4号)(3)个人分析:首先,从企业主体的实质意义上讲,企业主体的消失不能免除原始投资者的负税义务。纳税义务的主体不是构成企业的实质,而是拥有企业生产要素的人。他们是真正的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所谓“企业不存在”,实际上是企业的股东或投资者已经“重组”了构成企业的“生产要素”。因此,由于释放了企业的某些“合同”,他们不能放弃企业的真实主题。追回所有者的税收责任。 2.税务登记是行政登记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行政许可。这是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限制,而不是限制纳税人履行其税收义务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取消税务登记并不伴随着税收责任的消失。因此,可以从原始投资者处收回。以上分析仅供参考,瑞鑫工作室刘小伟

公司注销税务检查

税务局应当检查公司的营业税和包括增值税在内的所得税,并在公司缴纳税款后申请注销。

公司注销后税务还会查账吗?

公司注销后是否仍会检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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