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公司注销 怎么申请执行

以前注册的公司想注销怎么办?

您可以申请注销办理注销手续,自己处理比较繁琐可以找代理公司帮您处理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

1、确定好了以上的状态,就要登报或是购买公司的数字证书进行公示,以上取决于公司的税种是否核定,如果没有核定的话,可以直接走建议注销的流程。

2、税务上进行注销,做公司的清税务,把公司的税控盘、发票都消掉,没有开的发票缴销掉,之后再去办理公司的清算,当年的汇算清缴要做掉的,还有到年底或是办理期间季度的税种报了。如果有罚款先支付罚款。

3、办理工商局的清算组备案。在清算组本案的时候有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谁构成,一般这个在上海不同的区域要求是不一样的,有的必须有1个股东作为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有的则是需要全部的股东,有的至少2人等。我们经历了很多种情况,可以说一下是哪个区的企业,给你具体说要求

4、办理工商的注销手续,这时候我们的登报时间要达到45个工作日,所以着急也没有用的。但是这步做完了,我们就可以安心了。接下来就是我们办理的银行的手续,您就可以进行注销银行的操作了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发现公司注销,并注册新公司,法人都是同一个人

建议你先去这家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查一下企业档案。企业如果要注销,一般需经过清算程序,将其债权债务清理干净,否则工商局不会为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在企业办理清算时,股东一般是清算主体,要承担企业的清算责任。有的企业在申办注销登记时,如果未办理清算,工商局会要求其股东书面承诺对企业遗留的债务负责,或者提供一个第三方书面承诺为企业遗留的债务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办理注销手续。这些情况,你在工商查档时,应该能够查清。

如果企业确已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而你却不知情,有可能是对方故意不通知你,而仅仅走了登报公告程序。这时的情况会有些复杂,也会有争议。我个人意见是,如果清算主体没有证据证明已以善意的形式通知你申报债权,它就应对你未能在清算期间申报债权承担责任。当然,这需要说服法院采信此种观点。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相对简单一些,你只需向担保方主张权利,可将相关工商查询结果提供给法院执行人员,能通过法院执行解决最好。如果不能通过法院执行解决,另行起诉也能解决问题。

我先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后注销,这种情况我的执行是否可以继续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等,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可以继续,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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