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责任股东
1、我认为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解散的需要成立清算组,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上述规定应理解为对已知的并能够送达的债权人应直接通知,对不确定的或无法送达的债权人才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据你所述,已经有了仲裁裁定并申请强制执行,应为明确的债权人,并实际你应该可以直接送达。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事宜通知你并要求你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未通知,属公司责任,应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因此,你可以要求股东就其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对你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你成功维权。
例如,该事项不参与清算,应根据公司的注销状态对公司进行不同的对待。
如果公司被取消,则无需所有股东签署并提交所有股东签署的文件。
许可公司的营业执照处理程序: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的依据“
提交材料
1,即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公司注册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在公司破产后,破产管理者终止了注销注册。
2,公司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ID副本;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应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判决文件的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下达的关闭文件或者撤销公司的决定;
4,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人民法院的股东,由公司的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以确认决议,该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或公司批准机关已经签署了记录,并确认了对清算报告的意见,不得提交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