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之前要做什么
有必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然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营业执照。
企业取消清算时,应当建立“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帐户的会计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企业清算期间各个期间的特殊会计费用。内容包括:清算所成员的工资和薪金,公告费,咨询费和办公室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在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清算费用。
这些费用首先从现有资产中支付。 “清算费用”帐户在清算期间从各种清算费用中扣除;在清算结束时,所有余额都从帐户的贷方转移到清算损益的借方中,该帐户中没有余额。
2,清算损益:计入损益,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实现的各种损益。 “清算损益”科目贷方反映了企业的清算收入,包括清算中的财产剩余,财产的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入和无法偿还的债务;
帐户的借方反映了企业。清算损失包括清算中的财产损失,包括财产损失,清算损失和无法收回的索偿;期末余额可以在贷方或借款人中,然后将余额转移到未分配利润帐户。清算结束时,帐户中没有余额。
扩展名:
I.公司注销的条件:
1,根据以下规定,公司被宣布破产法;
2,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到期或出现其他解散原因;
3,公司由于合并,分离而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以申请注销
2.如果公司申请注销注册,则应将以下文件提交注册机构: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由公司书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取消公司注册申请;
3,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要求关闭的文件或决议或公司根据《公司法》做出的决定;
4,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由税务部门签发的纳税证明;
6,银行发行的银行注销证明;
7,“商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该公司因破产而被清算,并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适用《公司法》和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依法自愿解散和解散)。
三,公司的取消程序:
首先取消税款-然后取消代码-然后取消银行-最终取消公司
1,取消公司所在国家/地区,当地税务登记证;
2,去公司主管的工商局获取<公司注销记录>;
3,报告公告(45天后去公司); {{} } 4,在45天后,再次向工商局报告申请取消;
5,前往质量监督局取消代码证书;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在中国,当公司所有人取消公司申请时,需要成立清算组,并应成立清算组,公司债权人将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得到通知,并在公告上方的报纸上予以公告。
为公司债权人,应在30天内s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在取消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提出索赔,即宣传主要是为公司征税。债权的清算,因此必须报告公司的注销。
第四,公司的注销期:
通常为一到三个月,因为工商业应检查债务和债务,因此税收必须检查税收状况并向公众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商企业注释[2016]第253号
取消步骤:
清算
公司必须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再到注册机构处理公司的取消程序,包括终止生产和销售活动,结算公司事务,民事诉讼的解决,债权和债务的清算以及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不论公司清算的性质如何,均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建立清算组。
2,开始清理工作。
清算组从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了公司,并开展了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关闭公司业务,收取债权,清算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取消公司法律个性和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声明索赔。
4,提出清算计划。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提议提出清算计划,并将其报告给股东大会,以供主管当局讨论或确认。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应付的劳动保险费,应交税费,公司债务的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以及清算的终止。清除操作完成后即可注销
。
注册
公司的注销过程要求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取消相应的帐户:
1,社会保障局:检查是否有未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以及然后取消公司的社会保障帐户。
2,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付的税款或费用,然后取消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要自行进行报道,并宣布公司将要取消。
4,工商局:办理公司的注销记录,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银行:取消公司开户许可证和其他帐户,例如银行基本家庭。
6。质量监督局:要向质量监督局取消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
7.公安机关:取消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可能不会移交)。
扩展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4条,第185条和第100条,第86、187、18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司的注销应遵循以下步骤,在注销公司法人的注册和终止之前组织清算。资格。
首先,清算组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应在原因解除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
如果在清算期限内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其次,宣布并通知债权人宣告债权,并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
债权人对债权的声明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报告中,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3.清算团队接管公司并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了公司,并关闭了公司的业务,清理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还清了债务后处理了公司的剩余资产,清算了所欠税款,以及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清算程序,并代表公司处理民政事务。诉讼活动。
4.清算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