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出资 公司注销债务
1.我认为您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公告中予以公告。在60天内发布报纸。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上述规定应理解为直接通知已知且能够送达的债权人,并应通过未确定或无法交付的债权人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据您说,您已经有一个仲裁裁决并申请执行,这应该是明确的债权人,并且您实际上应该能够直接交付。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通知您,并要求您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未通知,则是公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不利的后果。
3.因此,您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评论仅供参考,希望您能成功捍卫自己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注销公司后,股东不再承担公司的其余债务。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并享有法人财产权。该公司负责其所有资产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在其认缴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对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并享有法人财产权。该公司负责其所有资产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对其认购的出资额向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对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
《公司法》
第20条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利益。股东不要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身份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应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规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74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1)连续五年经营。分配利润给股东,公司应当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公司主要资产的合并,分立和转让;
(3)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应由股东大会通过,以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公司生存。
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0天内,如果股东和公司无法达成股权购买协议,则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大会决议。
第149条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51条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连续180天以上分开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起诉;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由上述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非董事会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事会,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在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未提起诉讼从收到请求之日起30天内提起诉讼。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诉讼未立即引起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利于公司。 。
如果有人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82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遇到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99条规定,如果发起人和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