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但未在规定时间公示

企业注销税务已办完再办理工商注销有没有时间规定,你的答复是30日,这是哪里规定的?如果超过30日怎么办?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备案清算组成员名单;公司登记机关清算组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完成之日起30天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a)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在的公司除外;

(3)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解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关闭订单。或被撤销;

(5)依法解散人民法院;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

公司因未年报进入异常名录,注销后还会在异常名录中吗

返回到异常记录状态后,异常列表中列出的市场实体应首先申请删除年度报告。取消后,企业状态将更改为“取消”,并且不会同时删除异常列表。希望这可以帮助。

市场实体在工商局的业务例外列表中列出,并且必须从异常业务目录中删除。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企业管理异常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异常清单的四种类型为:

1.如果年度报告未发布在根据《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企业未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报告,而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宣传制度;

2.违反《条例》第10条的规定,应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有关企业信息,即企业不得在20日内通过宣传系统公开应当公开的即时信息。从信息形成之日起的工作日;

3.公开公司信息以掩盖事实并进行伪造;

4.无法通过注册住所(营业场所)进行联系。

在四种情况下,企业会进入企业异常列表,并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中以突出的红色标记提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企业管理异常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删除业务例外清单的程序为:

1.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根据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可以重新报告未报告的年份。年度报告发布后,申请删除业务例外清单;

2.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披露义务的,应首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记录状态;

3.企业可以依法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的登记,或者提议重新取得已登记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并可以申请恢复正常备案状态。

如果该公司已列在商业例外清单中,并且自加入之日起3年后仍未消失,则该公司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考虑到列入“黑名单”对企业的影响较大,该措施规定,工商部门应当在企业例外清单到期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迅速履行义务。

公司停止营业,会自动注销吗?

该公司停止运营,不会自动取消。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12条如果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商业活动,则应向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纳入营业例外清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中予以公告。

此外,公司的年度检查期为3月至6月。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年检并且在年检期限前仍未进行年检的,属于公司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注册条例》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注册发生变更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的注册时,公司注册机关应当命令其在时限内进行注册;逾期未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经营范围的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项目的规定,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但尚未获得批准的,擅自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扩展名:

根据《公司注册条例》

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如果营业已开始,或者营业结束后已停业6个月以上,则公司注册机构可以撤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清算组成员和清算组负责人名单。清算组拥有公司登记机关。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依法宣布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到期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在的公司除外;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被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决定解散;

(4)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书-个人业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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