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税务没有登记 怎样注销
上海的情况就是这样,仅供参考。
对于尚未进行税务登记的公司,请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简单的取消手续,填写相应表格,然后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常,您可以在一个月后收到取消收据。
有些地区要求您先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已完成,可以将其取消。然后,您直接去核税特别经理,向她解释情况。特别经理将帮助您的公司直接进入内部流程,同样是提供相应的材料,时间约为1个月。
如果您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可以进行取消。
取消税收后,您可以举报并表明XXX公司已注销。并到工商局做清算组成员。报告结束后45天(如果您的退税收据不足)。然后,您可以去工业贸易局取消营业执照。
许可证被取消。最好取消公司银行帐户,整个过程将完成。
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要对原经营地的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注销 。其流程为:
(一)、注销申请:到原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搬迁的证明材料。如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等;
2、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3、未使用的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及《发票领购簿》;
4、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税务审核:对提供材料的是否齐全、发票方面有无违规现象的记录、应缴的税(费)及滞纳金和罚款是否缴清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核准注销。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税收清算报告交纳税人。对国、地税分别办证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如属国、地税联合办证的,先于国税受理的,应在申请注销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地税已受理注销”印章后,将税务登记证返还给纳税人;后于国税受理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
以缴纳增税为主的企业先最好是办理国税注销手续,并国税同意注销证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纯地税户可直接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未尽事宜可直接同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如果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销分公司前,先要注销国税和地税,然后才能工商注销。
如果你们在总公司完税了,可以拿着完税证明到分公司所在税务去办理注销。如果没有完税,先要把税款补齐了,才能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