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总公司需要做什么

子公司注销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 2.通知或宣布债权人并登记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宣告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并制定清算计划。 4.处置资产,包括应收账款的收回,非货币性资产的出售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视为坏账,其损失可以在向税务机关报告后扣除。批准。 5,为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抵押财产)应在支付清算费用(即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后,按照法定命令清偿债务。欠下的税款,还清公司的债务。 6.分配剩余的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仍具有余额的,其余资产应当按照出资额或持股比例分配给各投资者。剩余财产应视为对外销售,以及其隐含的收入或损失。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注册。

全资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母公司的帐户的处理方式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投资投资

借款或贷款:投资收益

关于企业会计处理问题的临时规定并购第3条规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完成旧账后,将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余额记入借方,并将所有资产账户的余额记入贷方。对于已注销的公司,在清算完成并取消注册后,会将所有资产帐户的余额记入贷方,并将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帐户的余额记入借方。公司所有帐户的余额为零,因此将这些帐户注销。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 32号)第十三条规定,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终止。 ,它将终止并处理取消。登记手续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终止单位主管部门移交有关档案保管。

扩展

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时股东支付的股权不少于交易总支付的85%,并且无需在同一控制下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作如下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税基,并确定原始税基合并后的企业。 。

2。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有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继承。

3。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合并企业损失的限度=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国家于年底发行的政府债券的利率。发生合并业务。

4。为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而合并的企业股票的税基,由合并企业原有股权的税基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母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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