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企业注销的原因
难以为继 或转产经营,关门大吉。
--参考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你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填写原因或你们认为合适说明的理由。
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初,公司将在缔结投资协议,制定公司章程时确定经营期限,并就股东大会的权利和注销权等重大事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