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后怎么给员工补偿

企业清算如何补偿员工

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同。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清算,也称为公司清算。指适用于公司的清算程序,但由于合并,分立或破产而导致公司解散的除外。一种是破产清算,这是指根据《企业破产法》在公司破产后适用的清算程序。

在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应缴纳欠税偿还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雇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目前,公司尚无破产情况,公司有能力向员工支付相关赔偿。

在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在优先清算破产财产并按以下顺序清算普通债务之后:

(1)破产欠薪的雇员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支出,基本养老保险,欠个人雇员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支付给雇员的补偿费;

(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但前款规定除外;

(3)普通破产索赔。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相同顺序偿还清算要求,则应按比例分配。

公司注销员工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为了支付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每整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

公司注销后,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有经济补偿。如果雇主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勒令关闭或吊销,则劳动合同将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应符合下列条件:本法。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3.雇主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4)雇主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终止劳动合同;

(5)除雇主维持或增加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续签合同的条件外,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合同时,请按照合同的规定终止定期合同。本法第44条第一款;

根据本法第44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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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第46条第6款,如果公司被取消,则公司及其雇员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雇员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公司取消了公司,并且公司由公司安排给关联公司,则公司可能不会为连续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龄而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能连续计算雇员,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4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劳动合同均被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开始享受法律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或失踪宣告;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者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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