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业印章注销
公司的公章被取消(即由工商局发布的公告,宣布公司公章失效):首先,公司名称已更改。
根据《公司法》:
如果是根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则注销该公司后,印章将不被回收,由股东自己处理。
取消公司时,营业执照将以加盖公章的方式提交给工商局。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在宣布破产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而指定的营业期未延续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向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并终止公司的法人资格的过程。 ,或公司内部解散。
公司注销程序需要前往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来注销相应的帐户:
1,社会保障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的社会保障费,然后取消公司的社会保障帐户。
2,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付的税款或费用,然后取消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要自行进行报道,并宣布公司将要取消。
4,工商局:办理公司的注销记录,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银行:取消公司开户许可证和其他帐户,例如银行基本家庭。
6。质量监督局:要向质量监督局取消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
7.公安机关:取消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印章安全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者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退回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印章;逾期未缴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登记机关收取。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对印章进行归还和收款登记,并在十日内送交公安机关备案或者核准。
公安机关应当将印章预存两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在原有期限届满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