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要成立清算组
在公司取消之前,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第181条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关联的文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解散。
第184条如果公司因本法第181条(1),(2),(4)和(5)的规定而解散,清算组应自该日期起15天内成立。解散原因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清算组根据公司法和其他规定,应当在清算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并宣布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务和债务;
(6)在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4条在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以下职能:
(1)清理公司资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资产;
(2)通知,宣布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d)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和债务;
(六)处理公司还清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从成立清算组的时间起,成立清算组的时间根据选举的主题而有所不同。中国的清算组由法院任命。中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布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但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在公司法人的破产和债务偿还程序中,没有提到清算组的成立时间。各国可以通过三种主要方式产生清算组。第一个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名由法院任命;第三次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但如果未选举债权人会议,则由法院指定。中国的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是由法院任命的。具体费用视公司规模而定,一般费用不少于2万元。法律猫解释说,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在国外通常不受限制,但是那些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对由行政机关撤销的人的破产管理不负责,例如会计师执照,律师执照以及公证人资格或其他法院。成员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中国的破产法并未对清算组成员进行任何禁止,但对清算组的组成施加了一定的限制。 《中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中任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