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需要做账吗
企业取消清算时,应当建立“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帐户的会计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企业清算期间各个期间的特殊会计费用。内容包括:清算所成员的工资和薪金,公告费,咨询费和办公室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在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清算费用。
这些费用首先从现有资产中支付。 “清算费用”帐户在清算期间从各种清算费用中扣除;在清算结束时,所有余额都从帐户的贷方转移到清算损益的借方中,该帐户中没有余额。
2,清算损益:计入损益,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实现的各种损益。 “清算损益”科目贷方反映了企业的清算收入,包括清算中的财产剩余,财产的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以及无法偿还的债务;
帐户的借方反映了企业。清算损失包括清算中的财产损失,包括财产损失,清算损失和无法收回的索偿;期末余额可以在贷方或借款人中,然后将余额转移到未分配利润帐户。清算结束时,帐户中没有余额。
扩展名:
I.公司注销的条件:
1,根据以下规定,公司被宣布破产法;
2,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到期或出现其他解散原因;
3,公司由于合并,分离而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以申请注销
2.如果公司申请注销注册,则应将以下文件提交注册机构: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由公司书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取消公司注册申请;
3,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要求关闭的文件或决议或公司根据《公司法》做出的决定;
4,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由税务部门签发的纳税证明;
6,银行发行的银行注销证明;
7,“商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该公司因破产而被清算,并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适用《公司法》和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依法自愿解散和解散)。
三,公司的取消程序:
首先取消税款-然后取消代码-然后取消银行-最终取消公司
1,取消公司所在国家/地区,当地税务登记证;
2,去公司主管的工商局获取<公司注销记录>;
3,报告公告(45天后去公司); {{} } 4,在45天后,再次向工商局报告申请取消;
5,前往质量监督局取消代码证书;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在中国,当公司所有人取消公司申请时,需要成立清算组,并应成立清算组,公司债权人将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得到通知,并在公告上方的报纸上予以公告。
为公司债权人,应在30天内s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在取消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提出索赔,即宣传主要是为公司征税。债权的清算,因此必须报告公司的注销。
第四,公司的注销期:
通常为一到三个月,因为工商业应检查债务和债务,因此税收必须检查税收状况并向公众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商企业注释[2016]第253号
企业在注销时,都需要做哪些账务处理,企业注销清算时,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
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 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 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
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 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 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公司清算不用做账,不过清算前,要做的工作是,注销税务登记证,这个工作是要缴清所有税款,接受税务局查账的,查账过关后即可注销税务登记证,再注销营业执照,工商局会要求你们把债务搞清楚了才给注销的,再下来就是剩余财产了,你们公司股东按原约定分配剩余财产,财产分配完了,当然不用做账了。账做到缴清税款那个步骤就行了,以防税务局再来查账,但这样的情况很少出现,因为注销的时候已经查过了,注销一年后税务局的资料就不在有公司的资料,除非你们公司以前做过非法的涉税问题。在查别的公司把你们的问题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