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登报注销能撤回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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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规定,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所以公司注销要在报纸媒体上做"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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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与否不受报纸公告的约束。
注销公告 某某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从某某年某某月某日起向工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公司已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成员:***,XXXX,请债权人在见报45日内起向本清算小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一般登记在报纸上要求的尺寸大小不一,根据自身要求选择价位。一般200--100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