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注销如何做所得税清算
从清算开始,就有清算收入和清算费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主席令[2007] 63号)规定,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应在60天内从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税款由代理机构处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企业应当在注销登记前依法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主席令[2007] 63号)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以清算年为纳税年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第四条第四条:企业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企业的所有资产,减去资产的税基,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等,即为清算收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1条规定,企业清算时,整个清算期间为纳税年度,清算应当依法计算。收入和应交所得税。企业应在清算结束后的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税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交税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中国税收征收与管理。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二条: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5。企业注销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清算手续。
在清算开始时根据资产负债表。
主要是:
I.资产处置损益表
II。债务清算损益表
III。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时间表
IV.。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
资产处置批准后的资产损益包括在“营业外支出”中,并反映在“何处:非流动资产处置”中损益表中的“损失”。
公司的财产注销应按一定顺序和比例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宣布破产后的破产财产范围,包括债务人的有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有担保财产,有偿清有担保财产的担保权的优先权;破产财产优先清算破产费用和普通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