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确认了劳动关系。
劳资关系无法直接与总部确认。分公司需要为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分行直接承担责任。它主要适用于具有足够可控性的分支公司,并可声称该分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分行负担不起的总部承担其他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规定:“雇主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吊销或决定终止事先解除的劳动关系”。
第14条《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身份,相当于总公司的代理人,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总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以企业法人为主体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认定法人为法人。法人是被执行人。如果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无法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营业执照的撤销和撤销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