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该如何赔偿员工
有经济补偿。如果雇主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勒令关闭或吊销,则劳动合同将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应符合下列条件:本法。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3.雇主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4)雇主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终止劳动合同;
(5)除雇主维持或增加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续签合同的条件外,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合同时,请按照合同的规定终止定期合同。本法第44条第一款;
根据本法第44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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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第46条第6款,如果公司被取消,则公司及其雇员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雇员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公司取消了公司,并且公司由公司安排给关联公司,则公司可能不会为连续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龄而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能连续计算雇员,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4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劳动合同均被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开始享受法律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或失踪宣告;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者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
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无力支付赔偿解决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只是取消,有没有被撤销的业务活动?
根据法律,如果雇主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勒令关闭,被吊销,或者雇主决定提前解散,则应支付经济赔偿。为了支付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每整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解除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