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留抵税额能否退税

公司注销清算时增值税进项税没抵扣完怎么办?

公司注销清算时,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税方从纳税人存货开始就无可抵扣税款,税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退税。

根据《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6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会发出存货和税收抵免。通常,当纳税人取消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期间的资格时,将其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并且不会退还税收抵免。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4条,但本条例第11条的规定除外,纳税人出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是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当期销项税额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应纳税额=当前营业税额-当前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时,可以结转不足额以在下一期间继续扣除。

第五条纳税人应纳税,其营业税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所征收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销售量×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请问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还有留抵税额未抵扣完,是否可申请退税?

通常不应该退休。

分支机构注销增值税留抵额可否汇总扣除

[问题]企业总部代收所得税,撤销分支机构,企业代收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分支机构的增值税。 [答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存货和减免税的处理规定注销后,一般纳税人取消或被取消。在补习期间,一般纳税人资格将转移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移出,退税也不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的第4条规定,下列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应视为销售行为:货物:(3)有两个以上的机构,统一纳税人负责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另一机构进行销售,但位于同一县(市)的有关机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取消分支机构后,库存将从分支机构转移到总计。该机构将销售视为分支机构已付的税款,通常从已实现的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不能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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