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簿记公司的许可条件
1,全职员工3人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账簿管理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固定办公空间;
4.有完善的代理会计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系统。
要提交的所有材料目录
1.代理机构账单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以下内容:
(1)申请审批机关的名称;
(2)申请原因;
(三)拟议会计机构的名称,会计,会计业务的负责人,以及员工和办公室等业务范围等基本条件;
(四)申请人或者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公章的签名和盖章;
2.组织的协议或章程。协议或章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员工简历,身份证明,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会计业务负责人应当具备本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会计或以上;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全职从业人员在该机构全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和办公产权或使用权证书;
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名称相关材料。
验收方法
书面接受
程序(工作日)
1.验收程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相关副本是否与原件相符。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内容和材料。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了所有更正材料,则应予以接受。在接受申请或者不批准申请时,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出具带有审批机关专用章的书面印章和日期。
2,申请程序:审核申请材料的内容。
3.决策程序:(1)审批机关应在接受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如果不能在20天内作出决定,审批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10天,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2)审批机关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签发批准文件,并签发机构登记许可证。审批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机构:县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是否充电:否
法律依据:
“会计管理方法”
第一条加强机构会计机构管理,规范会计业务为促进机构簿记业健康发展,这些措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制定的。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和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本办法所称代理会计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委托代理人会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会计”,是指接受委托会计业务的会计机构代理。第三条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以下简称审查)。
1.您需要申请簿记许可证,您可以到工商局注册公司。
2,会计代理会计核准:
报告条件:
1)超过3名持有会计资格的全职员工;
2)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账务管理负责人;
3)固定办公空间;
4)健全的代理会计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5)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标准化,有效。
需要提交的文件:
(1)机构协议或章程;
(2)员工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会计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三)代理人会计业务负责人,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和办公室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会计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
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全职员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代理簿记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4.拥有健全的代理会计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申请人应提交材料目录:
1。 “代理会计会计业务申请表”;
2。 “申请材料清单”;
3.机构协议或章程;
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代理人会计业务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全职从业人员,组织专职人员的书面承诺(参见“代理会计会计业务申请表”);
6。办公地址和办公室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代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与名称或营业执照的配置有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9在代理会计簿记业务组织提交的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支付:“行政会计管理办法”
第三条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簿记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以下简称作为审批机关)并予以收集。财政部颁发的代理簿记许可证。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计划市政府确定。